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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沈阳市制定了《2006年沈阳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全面启动了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此次行动坚持“着力治本、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综合治理”和属地化管理原则,从源头治理、市场监管、诚信培育和制度建设四个环节入手,确保农民在市场上购买到放心农资,春耕生产顺利进行。
一是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加强市场主体清查,对不符合许可、登记条件的单位依法注销或撤销许可, 对证照不全的单位、个人和经营假冒伪劣农资的摊点,坚决予以取缔,同时建立档案记录。突出重点产品整治,以种子、农药、肥料、农机、水产苗种为重点,加大对农资批发市场和县、乡、村农资集散地的检查力度,坚决查处假劣农资坑农害农案件。狠抓案件查处,严格按照“五不放过”原则,加大农资违法案件查处力度。
二是加强农资质量抽检。我市将对种子、农药、肥料、农机零配件、水产苗种进行质量监督抽检,依法公布抽检结果,查处违法行为。同时建立农资执法抽查制度,重点监测群众反映较多、问题突出的区域和市场,确保农业生产安全。
三是推行农资诚信建设。以开展农药、种子经营单位“诚信承诺”活动为契机,启动农资信用评价机制,推介一批信誉可靠的农资诚信经营企业,引导农民群众科学选购,引导农资行业加强自律,树立诚信经营意识,督促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经销台账,实现可追溯管理。 
四是强化协作配合,落实保障措施。农业、公安、工商、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农资打假工作落到实处;同时,改善农业执法条件与手段,加快农业执法队伍建设,加大规范执法培训力度,努力打造一支素质高、业务精、作风硬的农业行政执法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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