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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6年开始,海城市在全市选取20个不同区域、不同类型、基础雄厚、班子过硬的村,开展新农村建设示范工程,以后逐年增加,到2010年末,全市逐步建成80个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样板。全市其余80%的村也要在新农村建设的各个方面取得显著进步,达到市和各镇(区)确定的基本标准。
——集中力量做强我市矿产品加工、钢铁、轻纺、农产品加工、商贸服务五大支柱产业,形成产业支撑,促进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加快全市整体经济发展。到2010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现价)达到490亿元,年均增长13%,其中:第一产业40亿元,年均增长9.9%;第二产业260亿元,年均增长13.2%;第三产业200亿元,年均增长14.6%。一、二、三产业结构比例:8:52:40。基本上实现生产发展的目标
——通过发展现代农业,开发新兴产业,加快小城镇建设,有效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等,确保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到2010年达到8000元,年均增长10%;全市农村人均住房面积由19.2平达到25平;农村城镇化人口由50%提高到55%,实现农民生活宽裕目标。
——通过在农村广泛深入开展各种宣传、教育、培训、普法等活动,使全市80万农民成为素质明显提高、知法守法的新型农民,实现农村10万劳动力职业技能就业大转移,创建2万个农村“文明户”。村村订立现代村规民约,农民文化娱乐活动丰富多彩,基本消除封建迷信、陈规陋习等不文明活动,彻底铲除农村黑恶势力、邪教势力。全面实现乡风文明的新局面
——重点围绕旧村改造、村庄整理、生态移民、环境卫生整治等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新村建设工程。新村建设的标准,各镇(区)要根据实际制定相应的标准,基本要达到村级道路硬化、村容环境美化、庭院卫生清洁化、新村建设统一规划的目标。
——全市100%的村依法实行村民高度自治,100%的村依法推行村务民主公开,全面完善村民代表大会制度,全面发挥村级民主理财小组作用,确保农民拥有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最大限度地实现村级民主管理。
发布单位: 海城市农村经济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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