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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检局发出警示通知 严查泰国水果
发布时间:2003-3-25 来源:辽宁农业信息资源平台
  近日,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福建国检局)发出《关于泰国水果检验检疫问题的警示通知》,要求国检系统各单位严查来自泰国的水果,严格禁止泰国龙眼的进口。
  近年来,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从泰国进境的水果中查获的疫情频繁,多次截获番石榴实蝇、辣椒实蝇、橘小实蝇和芒果象等有害生物及橘臂纹粉蚧等有害蚧类。最近,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又在泰国龙眼中检出会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二氧化硫和甲胺磷残留超标。例如,上月中旬,一批重18吨、货值92700港元的泰国鲜龙眼,在深圳沙头角入境过关的例行样品抽检中被查出甲胺磷残留量超标。甲胺磷是一种高毒性有机磷杀虫剂,主要用于杀灭棉铃虫。为此,国家质检总局发出警示通报,作出暂停进口泰国龙眼的决定,并要求国检部门严查泰国水果,防止有毒、有害物质随水果传入我国。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通报,福建国检局要求各口岸禁止进口泰国龙眼,已运抵口岸的一律退货或销毁。
  东南亚龙眼的主要生产国是泰国、缅甸和越南。泰国每年产龙眼20万—24万吨,近年来凭借其价格优势大量进入我国,每年向我国内地市场出口量达几千吨。有关专家提醒消费者,在购买鲜龙眼时注意了解产品原产地,不要购买来自泰国的龙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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