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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上旬,鞍山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成立,援助工作站人员主要由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和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构成。
据介绍,当前由于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在劳动过程中造成农民工人身伤残的现象时有发生,为了更好地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为农民工提供高效、便捷、及时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鞍山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共同建立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具体负责接待农民工的法律咨询、调处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农民工工伤赔偿纠纷、接受农民工的法律援助申请,对符合援助条件的案件及时转交市法律援助中心办理,就农民工涉法问题及时同法律援助机构联合办理。法律援助中心主要负责及时受理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案件、简化程序、优先办理;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法律援助的,不再审查其经济条件,直接受理;对工作站转交的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及时受理,优先办理,并适时反馈结果。7月13日,这个新成立的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为首名接受援助的朝阳来鞍农民工卢文广讨回23万余元的医药费。   
(编辑:丫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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