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和使用《暂住证》? 所谓《暂住证》,是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市区或者乡、镇,在其他地区暂住的证明。实行“暂住证制度”,其目的是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在办理《暂住证》时,应提交以下证件或证明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证》、两张1寸免冠照片和5元钱的工本费。 在使用《暂住证》时,要注意以下事项①《暂住证》具备有效期,居住超过有效期,应提前1周换领;②《暂住证》需要随身携带,以便查验;③《暂住证》禁止转让、转借、涂改或伪造,违者依法处罚;④如果要离开务工地,在办理注销登记的同时,交回《暂住证》。 (编辑: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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