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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小李是一名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前不久,因发生工伤事故,住院治疗。出院后,单位告诉他可以继续在此处工作,但要扣发他住院期间的工资,小李不同意。但单位说小李是农民工,临时在这里干,厂里已经为小李支付了医疗费,就不给他住院期间的工资了。请问,农民工工伤可以享受停工留薪吗?
    【分析】农民工工伤可以享受停工留薪。新的《工伤保险条例》扩大了“职工”的内涵,包括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不论是农民工还是其他类型的雇工、临时工,都享受工伤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相关的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由此可见,小李所在单位不但要支付全部的医疗费,还应该支付他住院治疗期间的工资。
(编辑:山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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