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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的节日,农民工终将不缺席
发布时间:2006-5-9 13:30:00 
 只要切实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农民工应有的休息权、公平待遇权、社会保障权和全面发展的权利,就会逐步得到落实  

    又一个“五一”国际劳动节在暮春的和风中来临。当机关、学校工作人员和城市企业职工惬意地安排假日生活时,我们身边的绝大多数农民工还不能像城里人那样轻松过“五一”。  

    记者在太原、济南市一些建筑工地、建材市场、饮食馆所里,问那些忙碌不停的农民工:“单位是否‘五一’放假?”农民工兄弟有的默默摇摇头,有的反问一句:“放假谁给发工资?”也有的苦笑说:“农民工不过‘五一’节!”记者由此推想,在神圣的劳动者节日里,农民工能有多少人享受到法律赋予他们的休息权?  

    农民工要享受到应有的休息权遇到很多现实障碍:一是农民工多数从事的是具有连续生产性质的特殊行业,如建筑业、采矿业、冶炼业等。二是农民工绝大多数享受不到带薪休假的福利待遇。三是少数黑心老板把农民工看成挣钱的工具,随意延长劳动时间,经常性加班加点、无偿占有农民工应有的工休时间和正常生理恢复、补偿时间。去年天津一家鞋厂老板殴打因加班时间太久而打瞌睡的工人更有甚者,有的老板竟然非法限制农民工人身自由,农民工在工头看管下劳动。  

    目前,全国进城务工和在乡镇企业就业的农民工总数已超过2亿,农民工已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城乡分割、法律不健全、企业社会责任弱化、政府管理和职能转变不到位等原因,农民工还没有享受到城市产业工人享有的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机制。  

    解决农民工问题已经列入我国政府的重要日程。今年3月27日公布的《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强调,要对农民工公平对待、一视同仁,其中规定,要制定和推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休息休假的规定,延长工时和休息日、节假日工作的,要依法支付加班工资。这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具体体现,也是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让农民工真正轻松地过“五一”其实也不难,只要全社会理解、尊重、善待、关心农民工,农民工应有的休息权、公平待遇权、社会保障权和全面发展的权利,就会逐步得到落实。 (编辑:流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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