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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围绕国家旅游局提出的“2006中国乡村游”主题和省旅游局的“旅游丰收计划”,为推动辽宁省乡村旅游更快更好地发展,省旅游局决定今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特色旅游乡镇和农家乐评定工作。 
年初开始,辽宁省旅游局组织有关人员到省内外进行调研,并向有关部门征求意见,了解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此基础上,形成了《特色旅游乡镇(街道)评定标准》、和《农家乐等级的划分与评定》,用于规范和促进全省农村旅游健康快速发展。 
二○○六年六月九日,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主持召开标准的审定会议。与会专家对两个《标准》进行了认真的审议,认为目前乡村旅游市场发展速度较快,但乡镇在发展旅游业方面缺乏规范的指导与引导。制定和实施《特色旅游乡镇评定标准》和《农家乐等级的划分与评定》,适应了时代的要求,对指导和规范我省乡镇(街道)发展乡村旅游,提高旅游管理和旅游服务水平等具有重要作用。标准的制定将促进我省旅游业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推动旅游业健康有序发展。与会专家一致认为:标准的内容充实,制定严谨,专业知识丰富;结合了辽宁旅游业的实际,适用性强,覆盖面宽,具有较强的操作性;体现了市场需求,符合形势需要,具有先进性。同时也提出了修改意见。 
在此基础上,省旅游局对两个《标准》进行了认真的修改,二○○六年六月十五日,二个《标准》经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二○○六年七月一日在全省实施。 
近日,省旅游局组织召开了《标准》的宣贯会议,各市旅游局负责行业管理的同志参加了会议。会上,对两个《标准》进行了认真的研讨,就如何开展特色旅游乡镇和农家乐评定工作听取了大家的意见,并提出了要求。 
省旅游局将在“十一”前推出第一批特色旅游乡镇(街道)和农家乐。   
(编辑:丫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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