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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日报消息 9月24日,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发布会,就我省建立和健全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情况向媒体进行了通报。通报显示,省委、省政府实施的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极大地减轻了全省困难家庭的教育支出负担,促进了社会的稳定与和谐,最大限度地实现了教育公平、均衡和普惠,解决了贫困的代际转移问题。
2003年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始终把资助工作作为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在全国率先建立了从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全程助学体系。在义务教育阶段,2003年我省启动实施了“两免一补”政策,2006年又提前一年实施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和新的“两免一补”政策。在普通高中阶段,省政府决定从2004年开始,在全省120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重点高中开设“宏志班”,免费招收品学兼优、家庭贫困的农村初中毕业生。在中等职业教育阶段,从2005年起,省政府建立了中等职业学校奖学金、助学金和学费减免制度。在普通高等教育阶段,2003年以来全省累计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59万人次,发放各种资助奖助学金12.3亿元。
为了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9月16日省政府已下发了 《关于建立健全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施意见》,并先后下发了高等学校国家(政府)奖学金、高等学校励志奖学金、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等配套政策。
我省新资助政策与以往相比,体现了“加大财政投入、经费合理分担、政策导向明确、多元混合资助、各方责任清晰”的原则。具有5个突出特点即帮困与奖优并举、政府投入与多元助学并举、扩面与提标并举、资助与引导并举、助学和贷款并举。在扩大政府奖学金、助学金覆盖范围,提高资助标准的同时,新的资助政策要求进一步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鼓励、引导金融机构特别是地方中小金融机构积极开办生源地助学贷款。
  (编辑:幽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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