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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和财政部新措施:高校大门向贫困生敞开
发布时间:2007-7-5 14:12:00 来源:人民日报

    高校招生录取在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入学问题,牵动社会各界人士的心,教育部和财政部关于助学、奖学的5个配套办法和意见6月底相继出台。 

    情况调查表成“通行证” 

    所有拿到录取通知书的学生,同时都会收到学校寄送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介绍国家、学校资助政策措施的小册子。学生家庭经济确实困难,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到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带到学校,就可以通过学校专门设立的“绿色通道”报到入学。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包括学生本人基本情况、家庭通讯信息、家庭成员情况、影响家庭经济状况有关信息、民政部门信息等。 

    “三金”保障学子完成学业 

    通过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在经济方面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是这次新资助政策体系的指向。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据教育部有关部门调查,全国高校贫困生占在校生的20%左右。财政部、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说,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2000元,每年资助340万人,约占在校生总数的20%。每年9月1日前,国家助学金预算下达各高校,高校会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每人每年奖励资助5000元,国家奖学金是每人每年奖励8000元。获得者要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高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助教、助研、助管“虚岗以待”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参加勤工助学活动。《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规定学生在勤工助学期间每小时酬金原则上不低于8元,每人每月勤工助学不得超过40个小时。 

    目前,我国几乎所有高校都有专门负责勤工助学活动的机构。校内勤工助学主要有助教、助研、助管岗位,以及实验室、校办产业、后勤服务、各项公益劳动岗位等。国家不允许组织学生参加高空作业、严重污染、辐射等极易对人体造成伤害和危险的特殊行业和专业的劳动。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要求全国所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都应开办国家助学贷款。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在校期间获得贷款的学生,如果毕业后自愿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从事第一线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其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将由国家代为偿还。(记者 董洪亮)


 

(编辑:幽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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