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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将检查《义务教育法》实施得咋样
发布时间:2007-3-21 8:24:00 来源:中国青年报
    重点检查问题较多的中西部地区 

    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今天举行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第一次全体会议。根据200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计划,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对刚实施7个月的新的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以切实保障法律的各项规定得到有效落实,依法推进义务教育事业全面发展。 

    义务教育法于去年重新修订后实施。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育事业取得显著成就,为我国科技创新、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作出了重要贡献。同时也要看到,我国人均受教育水平仍然不高,城乡、区域、各级各类教育之间发展不均衡,特别是义务教育还存在很多问题。

    王兆国强调,这次执法检查要把重点放在经济欠发达、教育问题比较多的中西部地区,放在农村和“老、少、边、山、穷”地区,要关心困难群体子女的入学问题,推动义务教育突出问题的解决。 

    这次执法检查将重点检查3方面情况:一是学习、宣传义务教育法,制定配套法规、规章情况。二是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新机制的落实情况,全国城乡义务教育免收学费杂费的实施情况,农村免缴杂费的落实情况和城市免缴杂费的实施步骤,治理教育乱收费以及解决适龄儿童“上学难、上学贵”等方面的情况。三是政府在促进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学校之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面的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和政策措施。 

    据悉,路甬祥、成思危、许嘉璐、盛华仁副委员长等将分率执法检查小组,于4月至5月,赴北京、安徽、江西、河南、广西、陕西等地进行检查,同时委托11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对本地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记者 崔丽)   
  
 
(编辑:幽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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