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获悉,从2007年春季学期起,浙江分步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将全省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
在日前举行的浙江省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副省长盛昌黎强调,要进一步强化政府保障义务教育发展的责任意识,加大对教育乱收费行为的查处力度,绝不允许“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的现象发生。
据悉,浙江已提前从去年秋季入学开始,全部免除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今年春节前,省政府又下发了《关于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与全国相比,浙江改革的力度更大、保障的范围更广,实行城乡统筹、同步推进,把城市和农村的义务教育均纳入这次改革范围。浙江决定,从2007年起分步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将全省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各级政府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经测算,2007年,浙江共需筹措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资金约24亿元,其中省级财政承担10.7亿元。
浙江省提出,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所需资金由省、市、县按比例分担。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对不同类型的困难学生实行不同的资助政策。提高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日常公用经费保障水平,提高后的日常公用经费超出2003年省定标准部分所需资金由省、市县按比例分担。建立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以市县政府为主,省财政设立专项资金,根据市县校舍维修改造规模、财力状况、新机制实施情况等因素给予奖励性补助,省补资金实行项目管理。    (编辑:幽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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