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合肥3月4日电(记者王立武) 安徽黄山市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到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除月基本工资外,还可享受一定的生活、交通补贴,工作期间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到2010年,该市将基本实现每个村、社区有一名高校毕业生的目标。 
    按照黄山市出台的相关工作意见,凡应聘到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必须是黄山市籍的28岁以下普通高校毕业生。根据他们的能力素质,一般考虑安排担任村或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助理,或团支部书记、文书等职务。到农村工作的,月工资1400元,交通及通讯补贴100元;到社区工作的,月工资1200元,交通及通讯补贴50元。 
    黄山市规定,区县级部门、乡镇机关招考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应优先从被招聘到村和社区工作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高校毕业生中招考。被国家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录用的,在专业技术职称初定或晋升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从今年起,黄山市每年将选拔300名左右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       (编辑:幽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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