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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建议增加义务教育投入
发布时间:2007-10-16 10:08:00 来源:农博网
 
    新的《义务教育法》实施一年之后,经费保障和相关问题凸显。

  近日全国人大网全文引用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柳斌的文章《关于贯彻新<义务教育法>的几个问题》,指出通过今年3~5月份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发现新法实施后在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存在较多困难。

  柳斌在文中指出,新法实施之后,暴露了几个问题。首先是目前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标准偏低;其次是免收杂费后,不少地方农村教师的津贴补贴失去资金来源,教师实际收入水平下降;三是“普九”政策性负债亟待研究解决;四是进城务工子女在人口流入地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尚待进一步落实;五是在民办学校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如何享受公共财政资助的问题需作出政策性规定。

  据悉,新法实施后国家的经费投入有明显增加,2007年义务教育财政预算达2235亿元,比2006年增加354亿元。

  “对于拥有2亿多名在校中小学生的国家来说,财政投入的增长只是迈出了一小步,但从用国家公共财政保障义务教育的机制形成来讲却是走出了一大步”。柳斌在文中指出。

  在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张玉林看来,新法实施之后,总体上的确减轻了低收入家庭接受义务教育的负担,但由于缺乏系统制度配套支持,还是出现了一些新问题。

  张玉林告诉《第一财经日报》,新法实施以来,越来越多的地方开始出现“校中校”问题,很多公立学校在资金不足的压力下办民校并收取高学费,“这一方面实际上变相加重了一些家庭的负担;另一方面其实也加剧了教育不平等状况”。

  由此,张玉林认为,类似问题从根本上讲其实是公共教育财政问题,其出现的原因在于传统问题没有解决,在新法实施之后以新的形式暴露了出来。“解决该问题必须加强与新法相关的系统配套制度的建设”。

  柳斌文中也认为,要解决上述问题,首要的是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义务教育投入。这要求尽快建立义务教育生均成本核算制度和预算管理制度、加大省级政府对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统筹落实的责任、中央政府应加大对省级政府的转移支付力度,并对省级政府统筹落实义务教育经费的情况予以检查、评估、监督。

  其次要把逐步实现教育公平公正的战略重点放在义务教育阶段,积极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同时大力加强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并把实施素质教育的战略重点放在义务教育阶段。
(编辑:杨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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