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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证在省内城市学校就读免缴学杂费民办学校减收等额学费
近日从江苏省教育厅获悉,江苏决定今年首先为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发放《义务教育证》,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持《义务教育证》在本省范围内城市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免缴学杂费,确保免收学杂费的政策落实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每一位学生。
教育厅有关人士介绍说,《义务教育证》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发放与管理。各地按照方便、就近原则确定具体发放时间和地点,在今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及时通知有关家长和学生领取《义务教育证》。符合条件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照有关证明材料,按时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指定的地点领取《义务教育证》。各地还将按照“由流入地政府负责、公办学校接纳为主”的原则,确保每个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能够就近接受义务教育。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持《义务教育证》到城市教育部门指定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并按省有关规定提供相应材料,学校必须免收其学杂费,包括信息技术教育费和取暖费。学生持《义务教育证》到民办学校就读,民办学校必须减收与学杂费等额的学费。 
(编辑:丫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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