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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学期刚刚开始,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标准还没有公布,但有的学校却已开始预收学杂费。3月20日,记者从沈阳市教育局获悉,针对乱收费行为,沈阳市教育局规定在“一费制”收费标准出台前私自收费的,一律视为乱收费。
不久前,国家发改委曝光了教育乱收费事件,沈阳二中名列其中。沈阳市教育局为杜绝各类违规收费事件再次发生,将对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普通高中招择校生“三限规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不合理收费行为进行清理。据了解,沈阳今年将实施“阳光工程”,中小学将重点公开招生计划、招生程序及招生人数、分数,各类收费项目、标准、范围,批准收费机关、监督电话等。学校校长作为收费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学校一旦出现了乱收费,除清退违规收费外,对当事人和学校主要责任人将实行责任追究;对顶风违纪乱收费的责任人,除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外,还将在全市通报批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要公开曝光。
(编辑:野菊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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