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科技教育 > 科教要闻 > 教育·卫生 > 阅读文档
沈阳将实施“阳光工程” 视预收学杂费为乱收费
发布时间:2006-4-2 8:54:00 来源:辽宁日报

  新学期刚刚开始,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标准还没有公布,但有的学校却已开始预收学杂费。3月20日,记者从沈阳市教育局获悉,针对乱收费行为,沈阳市教育局规定在“一费制”收费标准出台前私自收费的,一律视为乱收费。

  不久前,国家发改委曝光了教育乱收费事件,沈阳二中名列其中。沈阳市教育局为杜绝各类违规收费事件再次发生,将对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普通高中招择校生“三限规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不合理收费行为进行清理。据了解,沈阳今年将实施“阳光工程”,中小学将重点公开招生计划、招生程序及招生人数、分数,各类收费项目、标准、范围,批准收费机关、监督电话等。学校校长作为收费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学校一旦出现了乱收费,除清退违规收费外,对当事人和学校主要责任人将实行责任追究;对顶风违纪乱收费的责任人,除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外,还将在全市通报批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要公开曝光。


(编辑:野菊花)
 相关资讯
  • 教育部:三年来治理教育乱收费取得八大成效 (2006-3-22 7:33:00)
  •  图片资讯
     发表评论
    用户: 匿名发表


     特别注意:金农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② 金农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
    ③ 凡本网注明“来源:辽宁金农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盛世金农,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辽宁金农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④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辽宁金农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⑤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辽宁盛世金农网联系。
    ※ 联系电话:024--23448858
    金农简介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会员注册 | 免责声明 | 意见反馈 Copyright©2003-2020 辽宁金农 All Rights Reserved.
    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信息中心开发 中国网通辽宁通信公司提供支持 | 服务热线:024-23448802 | 辽ICP证B-2-4-20040111号
    本网站刊登的辽宁金农网的各种资讯﹑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均为辽宁金农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辽宁金农新闻查询
    精彩推荐
    广告区